日前,水利部、自然資源部、交通運輸部共同研究決定,廢止《水利部國土資源部交通運輸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5〕310號)。河道采砂管理不再區分季節性河流與非季節性河流,河道采砂管理體制進一步理順。 保護江河湖泊事關人民福祉,事關中華民族長遠發展。河道采砂管理是保護江河湖泊的重要工作。多年來,河道采砂管理由水利、自然資源、交通運輸三部委按照職能分工負責,但在實踐中存在職責界限不清等問題,不利于維護河道采砂管理秩序。2018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水利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明確由水利部負責監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2019年,水利部印發《關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對落實采砂管理責任、強化規劃約束、嚴格許可管理、加強監管執法等作出明確規定。 《水利部國土資源部交通運輸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廢止后,不再區分季節性河流與非季節性河流。按照現行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河道采砂監督管理工作。